下載中

99年度計畫事項

一、99年度計劃事項:

(一)電子檔案長期保存實驗室建置:依實驗室作業規範,進行電子檔案長期保存實驗室相關軟硬體設備建置作業,確保實驗室之空間規劃、相關機電設施、系統軟硬體環境及相關品質,符合未來五年內電子檔案長期保存業務需求。

(二)擴充電子檔案長期保存運作雛型平台:研發轉置工具並進行2 種文字檔與視訊檔格式轉置實作,並驗測檔案完整性、真實性、可及性,依轉置實作結果提出檢討報告,包括轉置標準作業程序、驗測作法、配套措施及建議事項。

(三)訂定電子檔案技術服務中心作業規範:蒐整國內政府機關、社會大眾及私人企業電子檔案現況、面臨之問題及服務需求,評估技術服務中心未來之服務對象、範圍、資訊安全需求及營運建議,提出技術服務中心營運管理辦法。

(四)電子檔案長期保存實驗室營運試辦:

1、依電子檔案長期保存運作雛型平台實作結果,整合相關轉置工具及作法,配合國家及機關電子檔案移轉(交)業務流程,以及電子檔案長期保存作業需求,設計電子檔案自動化作業程序,訂定實驗室標準作業程序及管理機制。

2、訂定實驗室營運試辦計畫,試辦計畫內容應包括試辦範圍、合作機關、驗證方式、試辦期間及試辦成效評估等項目。

 

技術服務中心案件處理流程

附加檔案:

最後更新日期:10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