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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作業」自99年11月15日起停止受理申請案件,預定100年7月發布實施「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作業」

配合行政院995月28日函頒修正「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以下簡稱文書規範),本局規劃明(100)年度辦理「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作業」,原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作業自99年11月15日起停止受理。
鑑於公文與檔案關係密切,本局規劃於100年6月前完成公文線上簽核驗證規格之設計,並與檔案管理系統驗證規格整合。預定100年7月發布實施「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規格」,方開始受理驗證申請。
「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規格」將分為簡易版、標準版、進階版及完整版等4種版本,說明如下:
1、 簡易版:公文系統具呈現符合文書規範中公文交換格式之能力及其附錄七有關紙本檔案管理簡易規格。
2、 標準版:公文系統具呈現符合文書規範中公文交換格式之能力及其附錄七有關紙本檔案管理之功能。
3、 進階版:除簡易版之功能外,並包含公文系統具製作符合文書規範中公文交換格式之能力、產生線上簽核封裝格式之功能及其附錄七有關電子檔案管理之功能。
4、 完整版:除標準版之功能外,並包含公文系統具製作符合文書規範中公文交換格式之能力、產生線上簽核封裝格式之功能及其附錄七有關電子檔案管理之功能。
附加檔案:

最後更新日期:09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