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保存與永久保存之電子檔案應分別存放於不同光碟。
2.大量轉置及燒錄光碟前,應取小量光碟進行鐃錄測試,以確認光碟片與光碟機匹配程度。如燒錄產出之光碟錯誤率較高,建議可使用其他光碟燒錄機及其他光碟進行測試,以避免大量燒錄後需重新製作。
3.光碟轉置前需將原始光碟資料先行複製至硬碟,如部分電子檔案已屆滿保存年限,使用光碟救援軟體複製檔案時,挑選所需檔案進行複製。當透過媒體封裝及檢測軟體複製檔案至硬碟時,應透過覆寫軟體,例如ERASER、File Shredder …,將已屆滿保存年限之電子檔案進行銷毀,再進行光碟燒錄作業。
4.燒錄完成之光碟應使用光碟封面印表機列印封面,避免使用油性筆予光碟表面標示說明或黏貼標籤,造成光碟讀取錯誤。
5.轉置後光碟應存放於光碟盒,直立擺放,避免放置於布丁桶,以避免底層光碟受壓,造成破損。
6.永久保存之電子檔案,應燒錄2份,1份為備份資料。
7.光碟存放環境應為15~25度,濕度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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