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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機關如要參訪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應如何申請?申請參訪之對象是否有限制? 


類別 問題 答案

服務申請

請問機關如要參訪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應如何申請?申請參訪之對象是否有限制? 

目前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對外參訪對象限為政府機關(構)、學校。請參訪團體及貴賓申請人填寫參訪申請表(1式2份),以電子郵件、親洽、郵寄或以線上申請方式申請參訪服務,可連結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網站(網址: https://pearl.archives.gov.tw/),填寫參訪申請表,即可完成申請程序;或下載參訪申請單,於填寫完成後採郵寄或其他方式送交;申請表俟檔案管理局審核完成後,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回覆申請人,如審核通過,技術服務人員會與申請人聯繫及確認時間,參訪時間、人數及目的,並告知交通資訊及參訪流程。參訪日期經確認後如須修改,請配合於1週前通知,以利後續參訪處理。

附加檔案:

最後更新日期:10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