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密檔案
發布日期:106.06.08
機密檔案(Classified Information;Classified Records)
內容
依「檔案法」第十六條之授權,行政院訂頒有「機密檔案管理辦法」乙種。依該辦法第二條之規定,機密檔案指依法規定列為機密等級之檔案。又依該辦法第三條之規定,機密檔案之機密等級區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及「機密」三級。
相關詞
參考資料
- 國家機密保護法草案。中華民國88年5月10日行政院台88法字第18139號函請立法院審議。
- 檔案法。中華民國88年12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297480號令公布全文三十條。91年1月1日施行。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