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6.06.08
調用
內容
為機關檔案檢調作業方式之一。指依法有權調閱檔案之機關,提出檔案調閱申請,並備函載明法律依據、調用目的及調用期間。其調用檔案期限之長短,依請求機關執行業務需要,可不同於機關內一般檔案借調期限,適用於法院依法調用、監察院調查等情形之檔案調閱。
相關詞
參考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11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