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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用

調用

內容

為機關檔案檢調作業方式之一。指依法有權調閱檔案之機關,提出檔案調閱申請,並備函載明法律依據、調用目的及調用期間。其調用檔案期限之長短,依請求機關執行業務需要,可不同於機關內一般檔案借調期限,適用於法院依法調用、監察院調查等情形之檔案調閱。

 

相關詞

 

參考資料

  • 機關檔案檢調作業要點。檔案管理局90年12月12日(90)檔秘字第0002066號函訂頒。91年1月1日施行。
  • “Archives of City of Sydney”, http://www.cityofsydney.nsw.gov.au (2001/8/30)。
附加檔案:

最後更新日期:11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