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原則
發布日期:106.06.08
彈性原則
內容
鑑定檔案的保存價值是估計和預測檔案被應用可能性,難以做到完全準確,況且檔案產生自不同業務及功能之機關,時間不一,其檔案內容及特性即有所差異,因此常依檔案性質及應用需求,選擇適當鑑定方法、標準並在判定檔案價值時採彈性處理之原則。
鑑定之原則、方法和鑑定標準自然不是絕對的,應「因檔制宜」,彈性選擇運用,以避免流於主觀。其主要精神是以慎重的態度判定檔案價值,執行 時,採較寬容的態度,「留有餘地」,並掌握「保存從寬,銷毀從嚴」、「孤本從寬,複本從嚴」、「本機關從寬,他機關從嚴」、「裁撤機關從寬,現行機關從嚴」及「核心檔案從寬,一般檔案從嚴」等標準,判定檔案保存需要,以減少對檔案價值判定的失誤,提高檔案鑑定工作的質量。
參考資料
- 陳忠海。檔案鑑定的理論與實踐。北京市:中國檔案出版社,1999年。
- 陳兆裎、沈正樂等主編。最新檔案工作實務。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1996年。
- http://www.nara.gov/arch/techinfo/bull8con.html (27 August 2001)。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