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訂
發布日期:106.06.08
裝訂(Binding)
內容
為保護卷內案件,避免在搬動和借閱時發生散失和混亂,所採行之方式如下:
1.書本式之裝訂,以永久保存檔案為主。左、右、下對齊整理,在右側裝訂線鑽適當洞眼,並以棉繩打結固定。
2.永久保存檔案應定期裝訂成冊。裝訂時,應加裝封面及封底,並注意下列事項:
(1)厚度以三公分為原則。
(2)裝訂線上有字跡者應加邊托裱;字跡擴散者應予複印,並併同原件裝訂。
(3)案卷應採棉繩、紙釘或其他不損壞檔案之裝訂材質裝訂。
(4)裝訂應以結實及整齊為原則,不得掉頁、倒頁、壓字、損壞檔案或妨害閱讀。
3.定期檔案得以活頁式裝訂。檔案整理以左、右、下對齊,在右側裝訂線鑽適當洞眼,以檔案卷夾固定。
4.檔案附件以與原件裝訂為原則;如難以併同裝訂時,應標記檔號及收發文號後,另行存置。
相關詞
參考資料
- 機關檔案保管作業要點。檔案管理局90年12月12日(90)檔秘字第0002066號函訂頒。91年1月1日施行。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