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中

電子影像檔案副版

電子影像檔案副版(Duplicated Image File)

內容

指電子影像檔案正版經軟體處理後儲存於電子媒體,而用以調閱應用之影像資料。依「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由檔案微縮片轉製電子媒體者,視為電子影像檔案副版。

 

相關詞

 

參考資料

  • 王久明。檔案學辭典。台北市:五洲出版社,民77年。
  • 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檔案管理局90年12月12日(90)檔秘字第0002054-3號令發布。91年1月1日施行。
附加檔案:

最後更新日期:10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