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6.06.07
創號
內容
首長交辦事項,或無正式來文而由承辦人員主動就職掌事項,或具幕僚性質之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有所陳述、請示、建議時所製作之簽(稿),稱為創簽(稿)案件。為因應創簽(稿)案件之流程管理所賦予之文號即為創號。創號有助於機關對創簽(稿)公文之查詢與管制作業。
相關詞
參考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10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