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6.06.07
併案
內容
指各件公文案情相同、同一案情之正副本,或是對其他機關來函查催案件而仍待辦者,合併簽辦。實務上,屬專案管制案件、人民申請案件及訴願案件等以「案」為單元管制及統計者,得自首件公文至全案辦結時辦理銷號,一併歸檔。
相關詞
參考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10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