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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檔案管理委員會

國家檔案管理委員會(National Archives Committee)

內容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為徵詢檔案管理工作相關意見而設立之諮詢性組織,其名稱有以「檔案諮詢委員會」或「檔案委員會」定之者;委員會成員,多由政府有關機關或部門代表、檔案工作者及學者專家組成。

依「檔案管理局組織條例」第十條規定:「本局為辦理檔案之判定、分類、保存期限與其他爭議事項之審議及檔案管理與應用政策之諮詢,設國家檔案管理委員會,委員由有關機關人員、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及政黨代表組成,均為無給職;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用之。」由檔案管理局設立國家檔案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置委員若干人,由有關機關代表、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及政黨代表組成,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檔案管理局局長兼任。其任務為辦理檔案之判定、分類、保存期限及其他爭議事項之審議,以及關於檔案管理與應用政策之諮詢等事項。

 

相關詞

 

參考資料

  • 「圖書館學.情報學.檔案學」。中國大百科全書。北京、上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年。
  • 檔案法。中華民國88年12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297480號令公布全文三十條。91年1月1日施行。
附加檔案:

最後更新日期:10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