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檔案
發布日期:106.06.02
電子檔案(Electronic Records)
內容
電子檔案是一種透過數位電腦進行操作、傳輸或處理的文件」,本局出版之檔案名詞彙編中對於電子檔案的定義是「電子檔案指由數值『0』與『1』組成之電子形式,且符合我國檔案法第二條第二款及檔案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界定檔案之範圍,並為機器可讀式,適合電腦儲存、處理及傳輸之紀錄文件」,其範圍則舉凡電子化的公文、電子郵件、資訊系統、網站、影音數位化檔案等皆屬之。由於不同性質的電子檔案,其格式、內容、用途、結構及背景資訊差異極大,管理方式也多不相同,為因應各政府機關文件檔案實際運作狀況,行政院於「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中,對電子檔案定義為「電腦可處理之文字或非文字資料,且符合檔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等」。
電子檔案管理趨勢
- 增進電子檔案合法引用
- 增加檔案與典藏的流通與價值
- 建立檔案計畫夥伴體系
- 重視資訊安全
- 檔案內知識之萃取與利用
相關詞
參考資料
-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36 CFR Part 1234”, http://www.nara.gov。
- National Archives of Canada. Managing Electronic Records in and Electronic Work Environment. 1996.。
- 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行政院99年5月。
附加檔案: